一、项目建设基本情况
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原长沙肠衣厂的厂区,主要由三层的独立建筑组成,分别是一层前厅及工程试验室、二层环境试验室、三层办公用房。工程占地面积为449m2。
2018年2月26日长沙市天心区环境保护局以“天环审[2018]1号”文件对《湖南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给出了批复。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,环保设施运行正常,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。
二、项目变更情况
项目按照环评和审批要求进行了建设。
三、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
(一)废水
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来地面清洗废水、职工生活污水。生活污水和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,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三级标准后,排入新开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。实验室废液根据酸、碱、有机废液分类收集,并存放在危废暂存间,危废暂存间废液桶置于托盘内,防止渗漏,统一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,不外排。
(二)废气
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试验过程产生的酸性气体,挥发性有机物等,项目单次检测原材料使用量小,产生的污染物也较少。本项目一楼沥青混合料室、二楼色谱室、二楼理化室(一)产生有机挥发性废气,二楼的理化室(二)、试剂房、常规分析室、光谱室产生酸雾。产生的酸雾、有机物气体等通过通风橱以及集气罩收集至顶楼气体处理装置。公司安装了专门的废气处理系统,楼顶处理设施通过碱液喷淋处理酸雾以及活性碳吸附有机气体。通风系统公司负责一年一次更换活性碳,保证对有机气体的吸附分离。碱性吸收液根据吸收液的碱性,每一个月检查五次,当溶液碱性降低至pH为8左右,添加氢氧化钠,喷淋液循环使用。经处理后外排废气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二级标准及《天津市地方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2/524-2014)排放标准。
(三)噪声
本项目的大部分设备为低或中噪声源,主要来源于实验室检测设备、空压机以及通风系统。全部检测设备均安装在室内,对于检测设备机空压机公司采用减震、厂房隔音措施进行降低噪声,对于通风系统,采用减震、消音、厂房隔音等措施进行隔音。设备昼间运行从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:00-5:30,晚上不生产。通过采取减振、基座减振、隔音等降噪处理后,项目厂界东侧、北侧噪声能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2类标准要求,项目厂界西侧、南侧噪声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4a类标准要求。
(四)固体废物
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、过期试剂、试剂包装、活性碳管以及分析样品等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桶内,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。过期试剂、试剂包装、活性炭等采用纸盒包装,置于危废暂存间存放。分析水样、土壤等量较少,一并纳入危险物废物管理,危废暂存间有明确的危废标识,且由专人管理。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,一年处理一次
四、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
根据验收监测报告,项目废水排放、废气排放、噪声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要求。
五、验收结论
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,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要求,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,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,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。
六、建议和要求
强化环保日常管理、规范相关台账记录、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;增强环境风险防控意识,防止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发生。
公示期:2019年2月22日-2019年3月22日,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:湖南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
联系人:田望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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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2月22日